2023-01-10
2023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通知如下:
1.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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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缴费工资基数上下线
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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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最低基数社保缴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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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影响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是对所有参保人员都造成影响:
1.对于自身的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人群,上下限标准的调整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2.按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缴费的人群,下限标准的提高对缴费金额的影响也是有限的。比如将2022年和2023年按下限标准缴纳社保的情况做对比,具体见下表(参考):
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暂时要等一下,正式文件还没出,后期基数申报需要按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该单位2022年12月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这个要注意。
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