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为了鼓励居民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显示,从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那么,具体怎么个退法呢,一起看看哪些问题值得关注吧。
退税优惠公告 一、享受退税政策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二、纳税人什么时间内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例1:纳税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故符合政策规定的时间条件。 三、纳税人退税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其中,原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例2:2022年12月,小杨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24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300万元。假定小杨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小杨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万元。若小杨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2.5万元(150÷240×4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四、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的,纳税人应如何计算自己的退税金额? 例3: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 同年7月,小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80万元(200×40%=80),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2=1.6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五、如何确定出售住房和重新购买住房的时间? 六、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哪里提起退税申请? 七、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提供哪些材料? ● 纳税人身份证件; ● 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八、纳税人享受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后解除房屋交易合同的,已经获得的退税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