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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收汇被罚数百万!跨境电商收付外汇该如何合规?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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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外汇比较严,不论是私人账户还是公司账户汇款到国外,都是受中国外汇管制。一般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可以申请外币账户,并且手续比较繁琐。即使是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他们的外币账户收付外汇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也表示,收付外汇一定要按规定进行,否则很容易收到监管部门的警告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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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跨境电商行业中,如何进行收款?资金是否安全?结汇是否方便快捷?等等,这些收款问题成了跨境电商行业最为关键的难题。这时很多企业会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收汇方式,但是三方机构就一定安全以及合规吗?这段时间,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三方收款平台开出“百万罚单”的新闻,让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第三方支付机构连“吃”百万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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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外汇一定要合法合规

无论是通过跨境电商达成贸易的线下企业,还是提供线上服务的交易平台,乃至提供结算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谁进口谁付汇、谁出口谁收汇”的原则,均作为企业纳入外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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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达成交易的电商平台和企业进出口报关主体的不同,在现行法规要求下,企业可通过以下三种模式办理贸易外汇收支:

1.线下企业通过境内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贸易协议、境内电商平台负责进出口报关的,应以境内平台企业名义完成收付汇,线下企业不应自行办理收付汇。境内平台企业应选择银行而不应选择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其办理跨境结算。

2.线下企业通过境内或境外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贸易协议且自行进出口报关的,应由线下企业自行办理收付汇,不应通过境内平台企业代为收付汇。线下企业应选择银行而不应选择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其办理跨境结算。

3.线下企业通过境内或境外交易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贸易协议,且通过国际邮包直邮模式完成进出口的,由于没有相应的报关信息,因此其收付汇一般申报在“12203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网络购物”项下。线下企业可以选择境内支付机构为其办理跨境收付汇。

应特别注意的是,部分线下企业通过在境外支付机构开设虚拟账户等形式暂收或暂付货款,其实质是将境内企业收入存放境外,而现行法规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实行核准制。因此,线下企业此类操作目前仍需经所属地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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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资金流必将走向合规

面对疫情的严重冲击,跨境电商逆势上扬,充分发挥了稳外贸的作用。在外汇监管领域发布的相关便利和支持政策下,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跨境电商领域。但是作为新兴业态,相比进出境海关监管、税务处理,外汇收支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一方面是企业的资金进出在实践中还走得通,另一方面是还未出现大范围的被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但需要重视的是随着国家外汇监管力度的加大,跨境电商企业外汇资金流动合规必须被提上日程。

同时,企业在运维时,不仅仅需要考虑外汇监管的问题,还要同时兼顾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管要求,能真正做到全面审视业务的合规性。如果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建议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双方共同分析业务模式,选择最优方案,避免出现因非主观违规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跨境电商外汇监管政策

《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外汇监管综合领域的基础性规范,也是外汇监管的主要依据。其中《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跨境电商企业所开展的货物进出口交易属于经常项目中涉及货物的交易项目,企业应确保收付汇的交易基础为真实合法的。

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这一条件是外汇收支的基石,是外汇收支合理存在的支撑。失去这一基础,则基于该交易的外汇收支相应变成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另外,金融机构除了对交易的真实性有合理审查义务外,对交易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也要进行合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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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境电商资金结算政策问答

1.目前针对跨境电商支付结算服务方面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跨境电商企业整个支付结算流程中,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体越少,支付结算手续费成本越低。人行深圳中支一直鼓励深圳辖内银行和支付机构细化出口型跨境电商平台的资金结算方案,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支付结算成本,提高资金结算效率,满足多样化资金结算需求,利用各自优势开展有序竞争和良好合作。

2.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通过境外的支付机构收款吗?

答:可通过境外的持牌机构收取外币资金,但在境内结算环节,由外汇指定银行或获得外汇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进行结算。目前,深圳辖内支付机构中,可以开展外汇支付业务的有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3.跨境电商企业可在银行开立哪些账户,用于资金结算?

答:根据规定,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境外机构可开立外汇NRA账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NRA账户可直接办理结汇。跨境电商企业可通过关联境外企业在商业银行自贸区分支机构开立外汇NRA账户用于资金结算。

二、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政策问答

1.跨境电商收取货款有什么合规途径?

答:目前主要有银行和支付机构两大途径。跨境电商从事传统贸易,在获取海关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交易单证后可以直接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收付和汇兑。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电商小卖家,可以在银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下货款收支。对于经常项下小额、零星的贸易结售汇,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内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不用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如果不能取得纸质交易单证,又想通过银行办理外汇资金结算,可以通过有资质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目前深圳有中信银行和浦发银行已开办这项业务。第二个途径是支付机构途径,目前深圳有资质开展外汇业务的支付机构有两家: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部分电商出口,物流是清单出口,没有报关单,核销申报时,需要什么单据?

答:没有报关单的,可以通过有资质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收结汇,不需要核销。

3.实际业务中,部分海外仓销售货物的收汇,同时符合贸易信贷延期收汇报告和多出口差额报告的条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如何办理报告?

答: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企业上述业务应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办理贸易信贷延期收汇报告,同时视该业务对企业总量差额的影响程度,主动向外汇局书面报告差额收汇情况。

4.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每年可以收超过5万美元的电商货款吗?可以用家人、亲戚朋友的账户代收吗?

答:从事跨境电商的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取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货款。对于跨境电商个人小额零星的收汇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结汇办理。对于跨境电商个人可以提供有交易额的单证或交易电子信息的,相关结售汇不占用个人便利化额度。跨境电商个人不得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的外汇账户代收货款,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的账户在便利化额度内收取款项构成分拆违规交易,违反个人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5.如何理解个人结售汇的年度总额管理?

答:境内居民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对于5万美元以内的结售汇业务,个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柜面或通过电子银行线上办理,只须对购汇用途或结汇资金来源如实申报,就可以非常便利地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只要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汇和付汇需求,个人也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带有交易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

6.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是否可凭委托代理协议购汇?

答: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不得购汇。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

7.跨境电商企业收汇是否都需要办理企业名录登记?

答: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8.怎么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名录”?

答: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或到外汇局现场办理,所需材料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看“办事指南”及相关业务表格。

9.怎么申请开立公司外汇账户?

答:申请开立公司外汇账户可以通过银行直接办理。

10.经常项下跨境外汇支付相关规定有哪些?

答:经常项下跨境外汇支付主要核心政策文件有: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

《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

三、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问答

1.跨境人民币资金可否解付至小商户老板个人的人民币账户?

答:跨境电商个人经营者可以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满足银行展业三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必要时银行可要求客户提交相关业务凭证。

2.跨境电商人民币支付政策有哪些?

答:对于跨境电商的跨境贸易结算,有三个方面的跨境人民币政策可以给予支持和便利。一是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跨境电商企业在满足银行展业三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二是针对跨境电商个人经营者的,跨境电商个人经营者可以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满足银行展业三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必要时银行可要求客户提交相关业务凭证。三是针对跨境电商通过支付机构渠道进行跨境收支的。现行跨境人民币政策允许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与境内银行合作,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贸易、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3.针对跨境电商使用非居民账户人民币结算是否有结售汇或收支便利化措施?

答:支持银行在现行政策框架下,便利跨境电商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

4.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的申请主体是境内主体还是境外主体?

答: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的申请主体是出口电商境外子公司,或跨境电商平台海外经营主体。

5.跨境电商业务是否可以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答:支持和鼓励跨境电商在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有利于跨境电商减少汇率风险,降低资金成本,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6.怎么申请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答: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集团可以指定一家成员企业作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主办企业。主办企业可选择1至3家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与其签订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协议。由结算银行向结算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

7.跨境电商境外子公司向境内银行申请跨境人民币贷款有什么门槛吗?

答:跨境电商境外子公司只要符合境内银行的贷款商业原则即可,在跨境人民币政策方面没有额外的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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